邱志杰:刷新我們的公共藝術概念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1-11-10]
時至今日,大多數(shù)人對公共藝術的理解還是停留在公共空間中的雕塑上面。各大藝術學院的公共藝術專業(yè),也常常只是雕塑系的變種。我們對什么是公共藝術,什么是公共空間的概念,都亟待刷新。
首先是公共空間的概念,并非只有戶外空間或龐大的室內(nèi)空間才是公共空間。維基百科對公共空間的描述是依據(jù)一個很有趣的角度——是否需要花錢進入。它說:“public space 是一個不限于經(jīng)濟或社會條件(縱然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譬如,人們不用繳費或購票進入,或進入者不會因背景受到歧視 ”。照這種說法,街道、廣場是典型的公共空間,而需要買票進入的電影院或收費的旅游景點作為公共空間就有點可疑了。我們不用去計較進入權限擴展到什么范圍才算公眾,我理解維基撰寫者要強調(diào)的其實是分享和連接,也就是它的共同體功能。希臘的廣場和鄉(xiāng)土中國中的祠堂、井口是公共空間,并不是因為它空間闊達開敞,而是因為人們在這里交換意見,共同生活,結為共同體。
因此,一個不讓人進入的草地上的一尊雕塑,或者一個交通環(huán)島中心的龐大的噴泉,都不見得是公共空間。一個市政府形象工程廣場上,由政府訂購營建的大型景觀裝置,如今漸漸也追求一種開放性。但這種開放性往往只體現(xiàn)為空間是可步入的、園林式的,它仍然不是一種公共空間。甚至當它也設置一些游玩設施、公園長椅、健身器材之類,人們可以在這里休憩、游戲,它依然還不是公共空間。公共空間是這個空間的使用者們擁有發(fā)言權的地方。他們在具有共同的凝視目標之余,應該可以交談,表態(tài)喜歡或不喜歡,爭吵并最終妥協(xié)出共識。而這個過程,最好在龐大的工程項目實施之前就發(fā)生。
也就是說,公共藝術作為公共空間中的藝術,最好先問問使用這些空間的老百姓,他們需要的是什么,現(xiàn)有的方案他們喜歡不喜歡,他們準備怎么使用這些作品。缺少這樣的民主程序,即使開發(fā)商或者政府主導的公共藝術建設幸運地找到了最好的藝術家來創(chuàng)作,作品也缺乏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即使這件作品最后事實上是被老百姓接受的,它形成的程序本身依然不合法。而如果這件作品最后事實上是對使用者意志的強奸,當前弱小的使用者即使不能反對也能拒絕和逃離,等到下一代的使用者出現(xiàn),被強加的偽公共藝術的命運就是被拆除。杭州西湖邊曾經(jīng)奇丑無比的“美人鳳”雕塑如今已經(jīng)被拆除了,紐約時代廣場上的極簡藝術大師理查塞拉的弧形大鋼板也被拆除了。這造成的不僅是浪費,更慘重的將是公共價值觀的瓦解。貝聿銘為盧浮宮建玻璃金字塔入口,百分之九十的巴黎人反對,用兩年的時間來吵架,最后在原地建造足尺寸模型,邀請六萬巴黎人來投票。結果奇跡出現(xiàn),今天,玻璃金字塔是巴黎的新象征。如果沒有程序的公正,即使玻璃金字塔本身是美的,即使因為密特朗的力挺而強行建成,誰又能擔保它不會被下一任總統(tǒng)拆掉呢?
可見,公共討論平臺才是公共藝術的前提,人群的出現(xiàn)、參與和互動在公共藝術的創(chuàng)意設計階段就應該出現(xiàn),而不是老大哥施舍給百姓們的福利。照這種標準,今天中國大量的所謂公共藝術其實只是政府花錢的違章建筑。
既然意見表達是公共空間的核心,公共空間不但是物理性的,更是心理性的。公共藝術就必需從狹隘的雕塑和壁畫的范疇向外擴展,這種變化在中國已經(jīng)開始發(fā)生,如景觀裝置、環(huán)境藝術、城市家具等也開始被看作公共藝術。但這還遠遠不夠,公共藝術還應該從視覺藝術向外擴展,社區(qū)戲劇、教育、集會、節(jié)日慶典、禮儀活動等等,所有具備社會組織和公共交往能量的工作都可以成為公共藝術。我們要更多地把臨時性的、動態(tài)的、功能性的藝術活動納入公共藝術的范疇。社區(qū)改造、人居環(huán)境和活動設計等實用性活動,當它們除了能真正地具有現(xiàn)實功能,還能夠主動地、富于想象力地刷新我們的象征體系,就是一種新公共藝術。一件公共藝術作品,可以是一次市集,一場游行,一場演說,一座幼兒園,一座圖書館,一個廣告牌,一種月餅,一次播映,一把椅子,一輛車,一個人。美籍華人藝術家葉蕾蕾,用將近20年的時間,把美國北費城最貧困的社區(qū)改造成美國著名的花園社區(qū),在她的實踐中,公共藝術不僅僅是社區(qū)的裝飾品,更成為了撬動整個社區(qū)改造的杠桿。倫敦的Selfridges百貨大樓,百年來一直和各種藝術家和美術館合作,把他們的櫥窗變成了無可質(zhì)疑的藝術品。而這家百貨大樓設立的“靜屋”,居然為顧客提供柔和的燈光和可以深深陷入的沙發(fā)用于沉思——這和商場中讓你休息片刻以便重新投入血拼的小椅子不同——這樣的房間在這樣的語境中,就是公共藝術。
由于我們把公共空間誤會為只是大空間,我們也就把公共藝術誤會為只是大空間的裝飾?;蛘哒f,我們更多地把象征當作裝飾,這恰恰是對于象征的貶低。公共藝術的象征能力,是為了在心理性的公共空間眾進行社會組織和社會動員。
因此,公共藝術首先必須承擔起重新定義空間的使命。這包括對于既有的商業(yè)、政治、交通等現(xiàn)實空間的既有功能的富于創(chuàng)造力的重新改造,從而解放人們對于空間的固化認知。
因此,它要去重新構筑社會記憶,把被市場和政治經(jīng)驗分割控制而閹割的記憶重新引入現(xiàn)實,并為人們提供表達空間。這就是為什么越來越多的投身公共經(jīng)驗重建的藝術家把社區(qū)服務、口述歷史和公共記憶采集、實物采集、吸納民間合作者參與當作他們的工作方式。赫克斯(Tracy Hicks)在休斯頓貧民區(qū)的社區(qū)重建中向居民分發(fā)一次性相機并陳列他們拍下的照片。吳文光的村民影像計劃也是將DV攝像機發(fā)到了農(nóng)民手中。這些工作不止是要讓沉默的大多數(shù)發(fā)出聲音,它不止是一面讓意義互相淹沒的涂鴉墻,更是將零碎的個人經(jīng)驗重新賦予整體敘事能力。這一類新公共藝術,事實上是對于人群的失憶癥和失語癥的藝術治療,一種心里干預。
因此,公共藝術不得不致力于構造交往空間。它不止是存在于空間中,它自身就是一個敞開的空間。一個公民會所,一種游戲,一種體育,一種新的節(jié)日,都是人們在其中重新相遇的集會。這種重新相遇就成為重新自我塑造和相互塑造,從而形成新的共同體。因此,公共藝術事實上還不得不包括新民俗的的設計。這樣,它才可能重新是人們共享的精神生活。
這是我們的公共藝術概念亟待刷新的三個面向:它的生產(chǎn)機制,它的動態(tài)的工作形式、它的功能和工作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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