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藝術界的人來說,劉雍和伍新鳳的名字并不陌生,前者是著名的工藝美術師,后者是著名的建筑規(guī)劃設計師,他們在國內(nèi)外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力。
最近,這兩位藝術家卻有些糾葛,由于版權問題,雙方較起真來。劉雍一紙訴狀將伍新鳳告上法庭,認為自己的10余件作品被伍新鳳剽竊、篡改。伍新鳳認為,是剽竊還是誣告,得由法院說了算。
兩位大神“打架”,讓我省藝術界的人感到空前熱鬧。值得關注的是,劉雍和伍新鳳都認為這場官司對貴州藝術的發(fā)展來說,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那么,這場官司的意義究竟何在,請關注本期解讀周刊報道。
劉雍9次獲國家級大獎
對于部分讀者來說,或許并不熟悉劉雍這個名字。但是,他的作品相信很多人都見過,我們經(jīng)常去的圖書館、科技館、劇院等地,都有他的作品。
比如說:貴州省圖書館的外墻大理石浮雕(文字、典籍、圖像),花溪國賓館的雕塑壁畫,貴陽大劇院的雕塑《盛世鼓》、浮雕《音樂、喜劇、舞蹈》、《苗族民間故事》,貴州科技館的主題雕塑《金鳳凰從這里飛起》,貴州民族大學圖書館的外墻大理石浮雕《貴州民族文化集粹》,貴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的雕塑《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及掛毯《苗族神話傳說創(chuàng)世紀》。
著名漫畫家華君武曾經(jīng)評價:“在中國兼漫畫、雕塑、陶瓷、工藝于一身的當推劉雍。他的創(chuàng)作集諷刺、幽默、裝飾于一爐?!?br/>
劉雍,布依族,1944年5月生于貴州福泉。先后在貴陽市工藝美術研究所、貴州省美術家協(xié)會、貴州省藝術館工作,從事雕塑、壁畫、掛毯、陶藝、漫畫等多項創(chuàng)作,2006年經(jīng)國務院批準,國家發(fā)改委授予其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的稱號,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一級民間工藝美術家”榮譽稱號。2004年,被評選為貴州都市報2004都市年度人物。
其作品先后在中國美術館、法國、奧地利、日本、丹麥、瑞典等地展出,曾9次獲得國家級大獎,其中包括中國漫畫最高獎《金猴獎》。出版了《劉雍美術作品》、《貴州民間美術全集》刺繡卷和蠟染卷等六部專著。
規(guī)劃設計“奇葩”伍新鳳
伍新鳳,苗族,1958年出生,籍貫湖南新化,生于鳳凰,長于貴州。故取“新化”和“鳳凰”的首字作為名字:新鳳。他畢業(yè)于貴州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現(xiàn)為貴州天海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規(guī)劃)董事長,貴州省民族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副教授,中國景觀設計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國際ICAD注冊A級職業(yè)景觀設計師。
2006年5月,伍新鳳以作品“貴州博物館”榮膺全國環(huán)境藝術設計大賽最高獎項;2008年榮獲中國規(guī)劃建筑行業(yè)年度“規(guī)劃建筑金牌設計師”稱號;先后獲得貴州省“有突出貢獻的美術家”、貴陽“城市新銳榜風尚人物”等殊榮。2006年,被評選為貴州都市報2006都市年度人物。
2010年8月,伍新鳳編著了《變城記—城市規(guī)劃改造篇》、《筑魂記—原創(chuàng)建筑篇》、《夢游記—旅游規(guī)劃篇》、《造景記—原創(chuàng)景觀篇》,四部建筑設計著作由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出版。
2011年,在中國國際設計藝術博覽會上,伍新鳳參評的作品受到專家評委肯定,其中《貴州博物館創(chuàng)意設計方案》獲得年度國際環(huán)境藝術創(chuàng)新設計華鼎獎規(guī)劃方案類二等獎。
博覽會上,天津美術學院副院長彭平如此評價伍新鳳的作品:“貴州少數(shù)民族的藝術形式、文化內(nèi)涵,通過伍新鳳的規(guī)劃設計作品,非常鮮明、個性化地反映出來,我覺得這是中國的城市建設中的一個奇葩,有著非常好的效果,這對中國的建筑設計和規(guī)劃設計也能起到一個很好的啟示作用?!?br/>
伍新鳳:被“良師益友”起訴
6月下旬,伍新鳳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聽到自己有張法院傳票時,他覺得莫名其妙??蓚髌钡绞謺r,他傻眼了。起訴他的人,竟是和他相處得非常好的老前輩、好朋友劉雍。
上世紀90年代末,同樣熱愛工藝美術的伍新鳳參觀了劉雍的一次美術展覽,當時他感覺這位工藝美術家的作品非常好,就慕名拜訪。兩人性格投緣,不久就成了好朋友。
2000年左右,伍新鳳去了一家設計院打工,他發(fā)現(xiàn)搞規(guī)劃設計,將藝術轉化為財富才是自己理想中的工作。2002年,他成立了天海規(guī)劃公司。
伍新鳳認為,自己是搞規(guī)劃設計的,劉雍是搞工藝美術的,兩個關聯(lián)不大的研究設計領域,被對方起訴有點不可思議。讓他更不可思議的是,被起訴前,幾乎沒有任何征兆。
前陣子,他還和劉雍老師一起商議過筑城廣場的設計方案。“當時,劉雍老師經(jīng)常來我們公司,在樓上看著廣場一起構思設計方案?!?br/>
現(xiàn)在,被劉雍老師起訴了。伍新鳳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他覺得劉雍老師的這種做法有點“傷感情”,至少,劉雍老師應該提前說一聲,甚至提醒他。
雖然伍新鳳“從感情上接受不了”,但他必須想辦法應訴。從法律上來說,他應該為自己辯解,這關乎他個人和公司的聲譽。
訴狀上,原告是劉雍,被告是伍新鳳以及天海規(guī)劃。雖然是兩個被告,實際上訴訟的焦點還是伍新鳳,因為伍新鳳是天海規(guī)劃的法定代表人,是該公司的董事長。
訴狀中,劉雍的主要訴訟請求是:
請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向原告書面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請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賠償原告人民幣450.207萬元;此外,他還提出請求,要求判令二被告在已出版的《筑魂記》、《變城記》、《造景記》、《夢游記》及《天海規(guī)劃設計畫冊》等書刊畫冊中刪除剽竊、篡改原告作品的設計篇幅等。
伍新鳳認為,400多萬的賠償,簡直是“獅子大開口”,這無論對于他或者公司都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目。
他承認,劉雍老師的這次起訴對他個人的打擊太大,一是要在短時間內(nèi)收集辯護證據(jù),忙得焦頭爛額;二是從個人感情上,他不能接受這樣一個和藹、資深的老前輩的突然“翻臉”。
劉雍:起訴后日子“不安寧”
按照劉雍的說法,從伍新鳳收到傳票那天起,他的日子就“不安寧”。先是被伍新鳳電話辱罵,后來又接到許多陌生電話的威脅。他認為,這些“不安寧”的因素都是來自伍新鳳。
后來,劉雍都不敢接陌生電話。因為一接聽,對方就是一陣辱罵。劉雍說,有人甚至在電話里問他家的住處,準備過來“收拾”他。
最近幾天,劉雍干脆把手機給了妻子,有陌生電話打進來,妻子確認不是罵人時,他才接聽。劉雍的妻子說,丈夫身體不好,她擔心這種威脅和恐嚇影響到丈夫的健康。因此,他們向當?shù)嘏沙鏊鶊罅司⒂赫f:“咱們都是文化人,咋會就采用這種下三濫手段來干擾司法呢?”
劉雍這種說法伍新鳳并不認同。
伍新鳳說,以他的身份、地位和修養(yǎng),絕不可能對劉雍老師進行辱罵、恐嚇和威脅。雖然現(xiàn)在兩人在司法上是對立面,但他的內(nèi)心還是認可劉雍老師的藝術修為,不想、更不愿傷害他。
伍新鳳說,他對劉雍老師只有尊重,是不可能做出這樣下三濫的行為。他說:“如果劉雍老師認為被伍新鳳辱罵了,完全可以拿出證據(jù)報警或者向法庭反映。”
伍新鳳說,劉雍老師聲稱自己被辱罵和威脅,其實就是他在起訴方面站不住腳,希望引起媒體的關注,制造出來的“事端”。
劉雍表示,是不是故意制造“事端”,自己有一定的證據(jù)。采訪當天,劉雍給記者展示了辱罵的文字內(nèi)容,當場有人作證,他被辱罵一事。此外,他還找人買來了錄音筆,一旦再有威脅和辱罵電話打進來,立即錄音取證。
劉雍說,他和伍新鳳以前并不熟識,是在別人委托審定伍新鳳的作品時初次見面;后來伍新鳳以合作為名來拜訪他,騙走大量作品圖片進行拷貝,這是第二次見面;第三次見面是劉雍指出伍新鳳靠剽竊獲獎后,伍新鳳在海港大酒樓請客道歉;第四次是省美術協(xié)會組織的一次活動借用伍新鳳的公司;此外并無私下交往,不是朋友,更談不上師生關系。
記者看到,劉雍的部分作品的“被侵權行為”發(fā)生在2006年左右。當時劉雍也知道這個情況,為何近6年后,劉雍才起訴伍新鳳?
劉雍:侵權作品獲“大獎”
劉雍說,在2006年6月,伍新鳳稱一個港商將在龍洞堡建四星級酒店項目,邀他合作,之后取得了他的多件作品圖片、設計資料。這些資料中,有不少是涉及此次版權官司的作品,事后伍新鳳稱該項目未做成。
“之后,伍新鳳電話告訴我,擬將我的三件原創(chuàng)作品中的‘駕飛馬的伏羲和馭龍輦的女媧’及他設計的‘銅鼓造型’建筑‘合成’一件作品送去參展,遭到我的反對。事后,伍新鳳就私自將該‘剽竊之作’以他為唯一作者,于2006年9月參加了‘第二屆全國環(huán)境藝術展’并獲獎;2011年10月份,又以這件作品參加了‘第六屆中國國際設計藝術博覽會’,并獲得了‘國際環(huán)境藝術創(chuàng)新設計華鼎獎’規(guī)劃方案二等獎?!眲⒂赫f。
談到作品侵權事件,劉雍非常氣憤。他說,2007年,天海規(guī)劃出版了伍新鳳個人設計作品的《天海規(guī)劃設計2002-2006畫冊》,畫冊被大量散發(fā);2010年,天海規(guī)劃和伍新鳳編著了畫冊《變城記—城市規(guī)劃改造篇》、《筑魂記—原創(chuàng)建筑篇》、《夢游記—旅游規(guī)劃篇》、《造景記—原創(chuàng)景觀篇》,由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出版。四本畫冊在2011年又作了調(diào)整改動后進行了再版,在全國廣泛銷售。這些畫冊中,多處剽竊和篡改了他的作品。
劉雍說,在搜集侵權證據(jù)時,發(fā)現(xiàn)在上述9本畫冊中,至少14件涉及涉嫌剽竊他的14件作品,有的還重復使用,僅在這幾本畫冊中就至少涉嫌侵權95次之多。
劉雍認為,伍新鳳創(chuàng)辦的天海規(guī)劃是一個營利性企業(yè),由于伍新鳳多次剽竊、篡改他的原創(chuàng)作品,并因此獲得兩項全國設計大獎,給該公司和伍新鳳本人帶來了巨大的經(jīng)濟效益,形成巨大的無形資產(chǎn)。
伍新鳳:公共藝術資源不侵權
對于劉雍所說的侵權,伍新鳳認為并不成立。他說,大家都是在使用老祖宗留下來的民間美術的財富,為何劉雍用得,伍新鳳就用不得?
“拿劉雍所說的侵權作品‘夜郎竹王’來說,掃把、筲箕、牛角等都是民間生活中特有的元素,在貴州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很常見。這些設計元素都是來自民間美術,并非某個藝術家所固有的財產(chǎn)。當時他制作的‘夜郎竹王’是飾品掛件,我制作的‘夜郎竹王’是立在地里的像稻草人一樣嚇唬鳥雀的。我們都是根據(jù)民間流傳的形象來制作的,相同之處就是所用的元素,但這些都是民間實用工具,并非劉雍獨創(chuàng)。相比之下,我的作品更具有實用性和現(xiàn)代感?!蔽樾馒P說,他認為,自己和劉雍所設計的是兩個不同的領域,規(guī)劃設計與工藝美術根本是不搭界。
“我的規(guī)劃設計就是堅持‘民族現(xiàn)代化,現(xiàn)代民族化’。而劉雍的工藝美術取材于民間和少數(shù)民族,如果說有什么共同點的話,那就是共用了少數(shù)民族元素?!蔽樾馒P說,所謂的知識產(chǎn)權,是指獨一無二的創(chuàng)意,或智慧創(chuàng)造出來的、前所未有的創(chuàng)舉。目前,劉雍認為他侵權,僅是兩人共用了民間美術的元素?!八诿耖g藝術的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造,我也在民間藝術的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造,是共用了民間美術(藝術)的財富,并不構成侵權?!?br/>
伍新鳳舉例說,他獲獎的《貴州博物館創(chuàng)意設計方案》被劉雍認為是他剽竊其設計的“銅鼓造型”建筑,這是沒有根據(jù)的。劉雍的“銅鼓造型”屬于雕塑,而不是建筑。劉雍為了起訴他,臨時將雕塑改成建筑,比如門與雕塑的融合度很差,比例失衡,根本談不上是建筑設計?!八阢~鼓雕塑方面確實有很高的造詣,但大多都是取材于民間美術,他用過了別人就不能用,這沒道理。”
對話劉雍:剽竊作品獲獎難容忍
記者:你說伍新鳳及其公司侵犯你的著作權長達7年之久,為什么現(xiàn)在才起訴?
劉雍:2006年6月左右我一再在電話中告誡伍新鳳,這些原創(chuàng)作品已是其他方案的組成部分,有的還是獲獎設計的組成部分,伍新鳳沒有權利再作為另一個原創(chuàng)設計再參展、評獎。但伍新鳳仍把這個設計方案命名為“貴州博物館創(chuàng)意設計”,并作為唯一作者于2006年9月參加了“第二屆全國環(huán)境藝術展”并獲最高獎。其實在第一次獲獎后,伍新鳳借獲獎試圖將該方案用于省博物館新館項目,有關部門就寫報告指出該作品存在知識產(chǎn)權糾紛。在2011年,他又用這個作品參展獲獎,而且大肆宣傳。我發(fā)現(xiàn)通過行政渠道并不能解決問題,我忍無可忍,才起訴的。
記者:伍說你們之前關系非常好,為什么不提前告知要起訴他。
劉雍:我以前已經(jīng)告誡過他,但他并不悔改,這次就不用再通知他了,從去年他再次用那件剽竊的作品去參展并獲獎,我就開始準備收集資料,對他進行起訴。而且我覺得原來他是利用合作等方式親近我,騙走我的作品。
記者:為什么你說這場官司是具有劃時代意義?
劉雍:這件事使我意識到,我和我的作品已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只能奮起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算是為推動我國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貢獻出一己之力。據(jù)我了解,這是我省著作權侵權案中請求判令的賠償金額最大的。我和伍新鳳都是有點名氣的人,我希望這場官司能夠引起大家對著作權的關注,以及對作者和原創(chuàng)精神的尊重。
我要特別指出的是伍新鳳試圖偷換概念混淆公共資源(傳統(tǒng)文化元素)和原創(chuàng)作品之間的界限,創(chuàng)作出來的作品是不可能在之前就存在的。14件作品不可能都不謀而合,單說銅鼓組合造型的建筑,不可能兩個人獨立創(chuàng)作出來的從組合方式到立體構成都完全一樣:都是由中間一個直立的大銅鼓,兩邊分列四個平放的小銅鼓組成,這其中必有一個人是剽竊者。
對話伍新鳳:僅是共用民間藝術資源
記者:你怎樣看自己被起訴這件事?
伍新鳳:我認為,造成今天被動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沒防備,其中,涉及此次版權官司的不少作品是我和他共同設計去投標的。有一次,他設計雕塑下面的牛,我設計上面的圖騰柱,共同去投標,希望成功后,他做牛的雕塑,我做圖騰柱的雕塑。后來,這圖被我收錄到畫冊里,被他起訴了。幸好,他的牛是取材于民間美術,沒啥變動,那是祖先留下的公用資源,不屬侵權。
記者:劉雍說以前提醒過你,有這樣的事嗎?
伍新鳳:在2007年左右,我獲獎后,他確實打電話給我提出異議,當時我給他解釋得非常清楚,他沒說什么。此后,我們還經(jīng)常合作,關系都很好。
記者:我看到劉雍設計的貴州圖書館外墻浮雕上的圖案確實與《筑魂記》中的一個圖書館外墻的浮雕很像,這是怎么回事?
伍新鳳:當初設計的時候,只是做個效果圖,表明那個位置是外墻浮雕,真正施工并不一定完全使用這個圖案。我們做效果圖的設計人員在調(diào)用素材時,就調(diào)用了劉雍老師設計過的浮雕。還有一個原因是,當時劉雍老師和我關系很好,他讓我大膽的采用他的作品,如果中標了,涉及他設計的部分由他來施工。被起訴后,我們發(fā)現(xiàn)這個圖案并非劉雍本人原創(chuàng),同樣來自民間美術。
記者:你怎樣看這場官司?
伍新鳳:我認為有,這場官司在藝術界確實有標桿意義,它能讓后來者更放手利用公共藝術資源進行創(chuàng)新。這場官司意義在于提醒藝術家,繼承、發(fā)揚、創(chuàng)新是每個藝術家的職責和義務。
核心提示:
劉雍和伍新鳳卷入版權官司的作品有10余件。劉雍認為,自己的部分作品被伍新鳳“剽竊、篡改”后,用于商業(yè)獲利,并進行參展評獎,構成了侵權。伍新鳳認為,劉雍說的被“剽竊、篡改”作品并不成立,工藝美術和建筑規(guī)劃設計并不在同一領域,只是“雙方共用了民間美術的一些元素”,因此,劉雍的起訴構成誣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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