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市場上如果拍而不買該怎么辦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2-10-06]
近日,網民“阿特小白”發(fā)布一條微博:“十年前,美國天使投資人薛蠻子在國內拍賣行拍得幾百件藝術品后跑到美國,后以不喜歡藝術為由拒付畫款,并遭起訴?!边@使拍而不買的話題再次被關注。本報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拍而不買是中國當前拍賣行業(yè)一個普遍的現象。
保證金階段化是良策
拍而不買是個持續(xù)了很久的問題。這是國內拍賣市場發(fā)展不成熟的表現??梢越梃b國外成熟市場的經驗。拍而不買一方面是買受人道德的問題;其次是契約制度的問題。
在保證金方面可以實行有彈性的方式。保證金可以采用拍品的起拍價加成交額的合成方式。這樣不同拍品的保證金就會有較大的差額。
同時,在付保證金和付全款之間增加付費的程序,特別是那些大件拍品,把交易過程進行階段化付費,提高預付保障。
中介方(即拍賣公司)也應該承擔一定風險,在拍賣之前對拍賣的雙方給予保證金;委托人也應該出一部分保證金,保障買方權益;買受方應該分階段付款,比如購買前的保證金、成交時再交一部分保證金、拍賣之后付全款。這樣會給買方更多的壓力。
可以設定一個猶豫期,這樣會給買方更多的思考和鑒定拍品真假的時間,疏通買方的心理障礙。
法律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此現象的原因一是買方確實出現了無法履約的情況;二是拍賣市場比較混亂,不同鑒定機構鑒定的結果不一致,缺乏權威性,使買方對鑒定結果產生了懷疑;第三,免責條款使得買受人在買到贗品偽作時難以維權;第四,炒作的結果帶來拍品價格虛高,破壞了市場規(guī)則,使原本想買的人買不了。
當前拍賣公司采取提高保證金和黑名單制度等措施預防該現象。這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拍而不買的問題。
法律手段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就目前來看,保證金制度所起的作用不大,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加大懲罰力度,可借鑒法國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法國刑法規(guī)定,參加競拍但最終拒絕付款者,將被判處2.25萬歐元罰款和6個月監(jiān)禁。另外,建立規(guī)范的文物鑒定體制和標準加強拍賣行業(yè)自律。
拍賣公司力不從心
拍而不買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首先,有些買家的確是沒錢,即使打官司也解決不了問題;其次,買家冷靜后覺得自己買貴了,不想付賬;第三,拍賣之后,對拍品的真假問題產生了爭議。
主要是當前國內拍賣行業(yè)大環(huán)境不好。一方面的確是法律不健全,在相關方面缺乏應有的法律法規(guī)。即使走法律程序,執(zhí)行成本也非常高;另一方面是我國拍賣市場處于初級階段的原因。
拍賣公司越來越多,提高門檻不是良策。特別是對于中小型拍賣公司而言,沒有優(yōu)勢,往往遇到這種拍而不買的情況,拍賣公司很無奈只能忍氣吞聲,會把這件藏品放幾年再重新拿出來拍賣。至于提高保證金,效用并不大。比如保證金是50萬元,對于一件只有20萬元的拍品而言,很多買家拿不出或不愿意拿出那么高的保證金;對于一件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的拍品,能夠購買的買家也不在乎那50萬元的保證金。
注:凡注明“中藝網”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均屬于本網站專稿,如須轉載圖片請保留“中藝網”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注明來源“中藝網”,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維護網絡知識產權!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