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限制出境勿傷文化輸出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3-03-28]
國家文物局近日頒布了《1949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鑒定標準(第二批)》。國家文物局之所以制定限制出境名單,主要就是為了防止著名書畫家的作品流失國外。而由于《文物保護法》中并沒有對文物進行明確的定義,因此在具體操作中,這個名單就成為了是否文物的實際區(qū)分。
季濤(北京天問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
不影響畫家作品交易量
限制出境的名單充分表明了國家對那些去世的藝術家生前藝術水平和社會地位的認可。因此,對于藝術家及其后人來說,能進入到這個名單是十分榮耀的事情。但列入2013年限制出境范圍的畫家程十發(fā)的兒子程多多談到這一問題時說道,“對于父親的代表作品限制出境,這在我個人來看,純粹的藝術品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人們都可以欣賞,比如對于西方優(yōu)秀的油畫作品,我們也希望可以收藏和擁有”。他更愿意看到父親的畫作被全世界更多的人群接受和喜歡。對于某些著名畫家的親屬,也許他們更看重畫家作品的進一步宣傳和推廣。
對于國內(nèi)中國書畫作品拍賣市場來說,國家對作品不許出境的政策不會影響到畫家市場價位的提升。表面上看,限制出境似乎會影響畫家的交易量,但實際上,這些年來,進入這個名單的書畫家的作品價位都已經(jīng)十分穩(wěn)定地攀升著,買家基本上也都在國內(nèi)。
代表作劃分尺度模糊
拍賣企業(yè)的業(yè)務主管們對限制出境的名單必須要了然在胸,這樣才能準確制作出拍賣圖錄,以提醒買家注意到成交后可能面臨出境的限制問題。繁瑣的名單確實會給拍賣企業(yè)增添很多麻煩,尤其在對“原則上”、“代表作”的尺度把握上會更難一些。當然,尺度就取決于來拍賣行審查拍品的文物局專家的主觀認定了。因此,這些劃分不夠細致,掌握和尺度彈性很大,隨意性過強。
建議“限制出境”的規(guī)定是不是應該再細分一些,比如對陳逸飛的作品,他是油畫家,但原則上不準出境,是指他的“樂手系列”不準出境,還是“水鄉(xiāng)風景”作品不準出境,還是“藏族人物”系列?原則是什么,應該有明確的規(guī)定。
限制藝術品出境的標準,主要是依據(jù)書畫家的藝術成就、國內(nèi)存世的稀缺性等條件。在人們心中,對建國前各歷史朝代的書畫作品,不能出境,都有著非常明確的法律觀念,對建國后書畫作品的限制出境,觀念并非十分清楚。對于國寶級藝術大師的作品,人們也許都愿意將其珍藏在國內(nèi)。但是,國際藝術品的交流和收藏趨勢,早已突破了傳統(tǒng)的國界限制,過于限制藝術品的流出,似乎與這一發(fā)展趨勢相背離。
限制出境或影響文化輸出
由于文化上的差異,目前國際上對于中國書畫了解很少,中國畫在國際藝術品市場上遠遠得不到像國內(nèi)那樣重視。中國作為一個人口大國、經(jīng)濟大國,未來更有必要成為一個文化大國。此時,廣泛輸出中國的文化與藝術,向世界普及中國書畫藝術的知識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而文物局限制著名書畫家的作品出境,也許會影響這種中國文化藝術的輸出。因此,文化保護還是文化普及輸出,讓優(yōu)秀中國藝術品在國內(nèi)收藏還是放到世界各國去收藏,文物局如何在兩難中選擇?既要將好作品保留在國內(nèi),又要讓世界更多、更快地了解中國文化,都是值得政府重視和加以合理權衡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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