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店女老板賣象牙制品被起訴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4-11-07]
文玩店女老板“殺熟”,多次從地攤買回象牙制品,再以高價賣給老顧客。近日,西城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對戈某提起公訴。
戈某在本市朝陽區(qū)某收藏品市場經(jīng)營一家商鋪,退休的朱某是她的老顧客,經(jīng)常光顧她的店。一次,朱某來戈某店里看東西,順便問起戈某有沒有象牙手鐲,表示自己想買個象牙的手鐲,戈某讓朱某過兩天再來。隨后,戈某就去另一個文玩市場地攤上花1000多元買了一個象牙手鐲。過了幾天,朱某再次來戈某店里,戈某就把之前買的那個象牙手鐲以3000元左右賣給了朱某。
過了兩三個月,朱某又去戈某的店里。由于了解到朱某比較喜歡文房四寶之類的東西,戈某主動讓朱某看店里一本拍賣書,上邊有一些象牙筆掭的圖,朱某看后表示想買,然后戈某又到文玩市場地攤上買了一個象牙筆掭,隨后又價錢翻倍賣給了朱某。
就這樣,2012年至2013年間,戈某未經(jīng)批準(zhǔn),先后非法向朱某出售象牙手鐲1件、象牙筆掭1件、象牙筆筒1件,凈重共計1.509kg,經(jīng)鑒定共價值人民幣62876元;于2014年4月27日非法收取朱某購買1枚象牙扳指等物品的定金5000元,并代其存放于商鋪內(nèi),該枚扳指凈重25g,經(jīng)鑒定價值人民幣1042元。
檢察官胡乩生說,根據(jù)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任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都要依法向相關(guān)部門提出申請,在獲得行政許可的前提下進行。此案中,戈某主觀上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觸犯我國刑法相關(guān)規(guī)定,應(yīng)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記者 劉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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