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抵制假古董,就得先保護好真遺存。也只有真遺存的價值被正視了、被保護好了,假古董才會越來越?jīng)]有市場。
住建部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歷史建筑的嚴格保護,嚴禁隨意拆除和破壞已確定為歷史建筑的老房子、近現(xiàn)代建筑和工業(yè)遺產(chǎn),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
歷史建筑并非狹義上的文物保護建筑,這次住建部的通知里就特別作出了說明——歷史建筑是指經(jīng)城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是城市發(fā)展演變歷程中留存下來的重要歷史載體。
明確了定義,就能準確理解此次通知專門作強調(diào)的針對性:因為未上升到文保的高度,不少歷史建筑從價值認識到實際保護舉措都面臨著尷尬,隨意被拆除、破壞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
今年6月,有媒體曝光了上海靜安區(qū)888號優(yōu)秀歷史建筑被違規(guī)拆除事件。該建筑被完全拆除及至建新后才被曝光,過程中并未遭遇相關部門的及時干預,足見保護上的紕漏與不足。
這次通知要求,各級地方和部門先要做好歷史建筑的確定、掛牌和建檔。這項工作看似簡單,卻必不可少,因為只有摸清家底,保護才能真正有的放矢,巨鹿路888號建筑的悲劇方能少一點。
而通知提出的“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則更具原則性的指導意義。
長期以來,在文物或歷史建筑的保護領域,存在這樣的病象:一些地方對真正具有保護價值的歷史遺存不上心,疏于保護甚至隨意拆除,為城建讓路,但與此同時又熱衷于建“古鎮(zhèn)”、“古城”,造假古董。這看似矛盾的行為背后,肇始于共同的病灶,即葉公好龍式的文物保護觀:文物保護單位也好,一般的歷史建筑也罷,都不過是可進行功利化取舍的工具。
可以說,不拆真遺存和不建假古董,其實一脈相承。也只有真遺存的價值被正視了、被保護好了,假古董才會越來越?jīng)]有市場。
當然,保護歷史建筑,不是要將之束之高閣;加以合理利用,注重活態(tài)保護才是最好的出路。
現(xiàn)實中,不少歷史建筑還在發(fā)揮居住等實用功能,需要平衡好保護與使用需求的滿足。另外,鑒于歷史建筑的形態(tài)、產(chǎn)權、功能等差異,有必要設立對應的分類、分級保護機制。還應將保護理念納入城市的規(guī)劃之中,落實好保護責任,維護保護的穩(wěn)定性與延續(xù)性。這次通知要求,探索建立歷史建筑保護和利用的規(guī)劃標準規(guī)范和管理體制機制,或許正有此意。
保護好歷史建筑,實質(zhì)就是留住城市發(fā)展的文脈,讓人真切體認到城市的“昨天”、“今天”與“明天”。我們并不缺乏有歷史的城市,但很多城市確實缺少“歷史感”與“厚重感”。就此看,“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其實不是針對具體歷史建筑的保護,而是強調(diào)對歷史的敬畏,對人文本位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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