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某某本是擺地攤賣瓷器的小販,其將從北京地攤里收購的數(shù)十件現(xiàn)代工藝制造的仿品謊稱是古董,詐騙他人錢財達16萬余元。5月3日,記者從銀川市興慶區(qū)檢察院獲悉,該院以詐騙罪對強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強某某原在北京某地擺瓷器地攤,通過老鄉(xiāng)了解到銀川有個李老板家底豐厚,喜歡收藏,但并不“識貨”,只要是從鄉(xiāng)下收來的“好東西”看上全都要。強某某便心生貪念,積極籌劃騙取李老板錢財。強某某先通過朋友介紹見到了李老板,將從北京某地攤上購得的87件低仿宋代瓷器謊稱是其從古墓中挖出來的宋代哥窯瓷器,李老板果然不“識貨”。后強某某將以上低仿宋代瓷器分三次以每件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李老板,共從李老板處騙得人民幣16萬余元。
案發(fā)后,強某某潛逃,經(jīng)公安機關網(wǎng)上追逃后,強某某到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qū)分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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