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6000多萬元的古董拍賣投入168萬元 結(jié)果都是騙局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9-06-13]
2015年,邵武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稱要與在石獅做土方生意的傅某開發(fā)一個直升機項目,并通過拍賣手中價值6000萬元的古董籌集資金。然而傅某等人在支付了168萬元的古董鑒定費后,才發(fā)現(xiàn)所謂的古董拍賣和直升機項目都是一場騙局。日前,林某因詐騙罪被石獅法院判刑。
投資直升機項目 “拍賣”6000萬元古董
2015年6月,傅某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林某。林某給了他一張名片,自稱是某投資有限公司的副總。在林某的“幫助”下,傅某承包了南平某機場土石方項目,雙方簽訂了合同。
該項目還未動工,林某找到傅某稱,計劃投資一個直升機項目,讓傅某一起投資,雙方一拍即合。經(jīng)過商定項目需要資金5000萬元,前期費用由傅某承擔(dān),后期由林某支付。在談到資金的來源問題時,林某說手上有一批古董在上海拍賣,能拍出6000多萬元,等賣出去之后,這筆錢就用來投資項目。但是,林某提出拍賣古董的鑒定費要180萬元左右,需要由傅某先支付,傅某也同意了。
隨后,雙方注冊了泉州市筑夢正陽通用航空發(fā)展有限公司,兩人各占50%股份,著手進行直升機項目。前期工作中,傅某投入了100多萬元。
付了168萬鑒定費 古董拍賣卻沒動靜
為了能讓林某的投資款及時進入公司,傅某先后支付了152萬元給林某作為拍賣費用。林某說要以公司的名義委托上海的公司拍賣,拍賣后的錢直接轉(zhuǎn)到公司賬號內(nèi)。拍賣合同由林某一手簽訂,簽好后拿給傅某簽字及蓋章。2015年9月,林某讓傅某簽了兩份合同,分別是《藝術(shù)品(古玩)委托拍賣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書》,內(nèi)容為筑夢正陽通用航空公司與上海公司訂立委托拍賣合同的情況。
不過,此后的兩個月,古董拍賣的事情一直沒有消息,面對傅某的追問,林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為了讓傅某放心,林某發(fā)了一段他和拍賣公司員工的“聊天記錄”給他,內(nèi)容是已經(jīng)成交了啟功的兩幅畫和一尊佛像、一對瓷器杯,拍賣公司希望與林某一直合作下去。
傅某的朋友陸某到公司時,得知他和林某在做直升機項目,林某說古董還沒有賣完,缺鑒定費,讓陸某也出點鑒定費,當做是在公司的投資。陸某同意了,先后給傅某和林某轉(zhuǎn)了14萬元和16萬元。
因詐騙罪獲刑10年半 并處罰金10萬元
此后,因古董拍賣的事情一直沒有下文,答應(yīng)的投資款也一直沒有到位,傅某只好向林某追討“鑒定費”。為了防止被騙以后沒有說法,他要求林某出具借條給他。借條簽署之后,林某又稱福建某投資公司欠其150萬元的保證金,委托傅某去取,但該公司卻說這筆款項不屬于林某。傅某還特意去上海查看古董拍賣的事情,發(fā)現(xiàn)根本沒有古董在拍賣的說法。發(fā)現(xiàn)被騙了以后,傅某向警方報案。
2017年11月,警方在福州將林某抓獲。警方查明,林某所稱的拍賣公司并不存在,也沒有古董拍賣這一事實。林某從傅某和陸某處騙得的168萬元“拍賣費用”都被用于個人開支。此外,2016年福州和三明的法院也先后對林某作出民事判決,要求他償還他人欠款近880萬元。
石獅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168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法院一審判處林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日前,泉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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