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已具備涉案文物鑒定能力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7-04-26]
拉薩4月25日電(趙玉芹)西藏自治區(qū)文物局文物鑒定中心副主任索朗杰布25日披露,該文物鑒定中心入選國家文物局第二批涉案文物鑒定評估機構,具備開展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鑒定工作的能力。
作為西藏唯一一家涉案文物鑒定機構,該文物鑒定中心現(xiàn)擁有5名專職文物鑒定人員,文物鑒定業(yè)務范圍基本涵蓋館(寺)藏文物登記建檔,渉案文物的鑒定,出入境文物的管理。
目前,該文物鑒定中心已經(jīng)開展了4起涉案文物的鑒定工作,其涉案文物多以民間收藏盜竊案件為主。索朗杰布說:“在沒有鑒定資質之前,西藏的涉案文物基本上要送到四川進行鑒定,來回至少三天時間,無形中投入了雙倍精力,而且運輸過程中極有可能造成涉案文物的損壞。”
索朗杰布表示,入選涉案文物鑒定機構后,該文物鑒定中心滿足了司法機關對涉案文物鑒定工作的需要,充分發(fā)揮了文物鑒定對依法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的支撐作用。從打擊文物犯罪和保護文物安全的高度,該文物鑒定中心也在不斷加強機構和專業(yè)人員隊伍建設,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機構,認真做好涉案文物鑒定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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